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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代理记账:个人纳税失信将受惩戒
release time :2017-01-16

别以为只有企业纳税失信会被严惩,今后,个人纳税失信也会被惩戒哦!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以税收缴纳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税务师、会计审计人员等职业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意见》明确,依法依规对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鼓励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征信机构采集的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产生的严重失信记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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